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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整顿·我为群众办实事(一)】保护中小投资者 德阳中院新举措
作者:德阳中院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15 17:38:02 打印 字号: | |

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》指出,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,但处于信息弱势地位,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,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。德阳市既往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的工作,针对性不强,合力不足。

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,加强保护宣传工作的针对性,增强工作合力,德阳中院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牵头单位,邀请市金融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司法局、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,共同研究德阳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工作。会议讨论了德阳中院草拟的《德阳市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的工作方案》。

方案指出

要加强统筹协调。各牵头部门及时向各责任部门传达市委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,统筹汇总各责任部门宣传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交流宣传工作经验教训。

方案要求

要加强协作配合。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,强化协作配合,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宣传工作进行任务分解,细化梳理,明确责任分工,制定具体实施细则。尝试多单位、多部门联动宣传。

方案强调

要加强氛围培育。各责任部门要按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,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充分利用各自宣传载体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宣传工作,力争形成中小投资者“全面知权、积极行权、依法维权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《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的工作方案》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责任编辑:德阳中院